甲方:
乙方:
第一部分 商业条款
1.总则
(以下简称甲方)与 (以下简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就由乙方按合同能源管理服务模式向甲方提供(emc项目名称: )项目节能服务一事,经过双方友好协商,特订立本节能服务合同(以下简称合同)。
2.项目的名称、内容和目的
项目名称: (以下简称项目)。
项目内容: 。
项目目的:通过项目的实施,达到降低能耗,降低成本。
3.合同的起始日与期限、项目的验收
本合同以双方签字之日为生效起始日。
合同生效后,乙方开始项目的设计、设备的采购、安装及调试。设备的安装调试期为30 天。
节能效益分享的起始日为甲方出具试运行正常的项目验收证明文件的次日,效益分享期为 个月。
合同有效期为合同起始日至效益分享期满为止。
项目安装完毕后 内,由甲方按改造方案检查安装情况;安装检查合格后,试运行 小时,试运行期间可对设备进行调试。试运行结束后无异常发生,则甲方应签署试运行正常的项目验收证明文件。【更多内容请下载查看】